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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要特征,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
来源:法务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03 02:13:58
一、

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要特征

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要特征有:

1.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;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农村和城郊土地,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,属于集体所有。


(资料图片)

2.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。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,如桥梁、沟渠、铜像、纪念碑、地窑,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。

3.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。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,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。

二、

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

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如下:

1.居住用地70年;

2.工业用地50年;

3.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40年;

4.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

找法网提醒,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,在最高年限内,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的,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。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。

三、

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么

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。所谓抵押担保,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,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,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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